寧夏印發《矛盾糾紛訴前調解與訴訟銜接工作辦法》

2021年06月09日08:30  來源:寧夏新聞網
 

6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司法廳聯合印發《矛盾糾紛訴前調解與訴訟銜接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我區社會矛盾多元化解機制,推進“塞上楓橋”調解品牌建設。

《辦法》制定了訴調對接定義、委派調解、委托調解概念和案件范圍、調解案件范圍、例外情形、對接機制、在線對接、引導告知、案件分流、確定調解員等具體對接內容和程序,健全完善了訴訟與非訴訟對接機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優先選擇調解方式快速有效解決糾紛,引導群眾在法律框架下自我解決糾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強調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將“訴”的權威性、規范性與“調”的便利性、低成本性、非對抗性結合起來,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信訪群眾疏導調解平台,積極引導群眾選擇“以調為主、調判結合”的多元矛盾糾紛化解方式,努力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產生,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辦法》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門要深入開展矛盾糾紛訴調對接工作,健全開放、共享、多元、共治的矛盾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積極探索建立調解前置機制,精准對接人民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為人民群眾提供多途徑、多層次、多種類的糾紛解決方案。要。加強矛盾糾紛源頭前端化解,關口把控,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從源頭上減少訴訟增量,實現人民調解司法確認快速立案、快速辦理,推動司法確認在調解組織全覆蓋。實現矛盾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讓大量矛盾糾紛化於未發、止於未訴。市、縣(區)兩級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作,總結交流經驗,研究解決問題。強化工作保障,組建調解員、特邀調解員隊伍,加強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要定期對參加訴調對接工作的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和調解工作質量。(記者 王瑩)

(責編:閻夢婕、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