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宁夏下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至1%

2020年03月02日11:09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梁宏鑫摄

人民网银川3月2日电(赵茉钰)今天上午,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举行第九场新闻发布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春平表示,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减税政策方面适当下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下调至1%,执行期限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将最长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至8年;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的,可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陈春平表示,在降费政策方面,从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从2020年2月起,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3个月。同时,继续延长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编:阎梦婕、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