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3年累計兌現生態補償資金7.926億元

2021年06月29日08:27  來源:寧夏新聞網
 
原標題:寧夏“縱橫”推進生態補償機制 助力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建設

記者6月28日從寧夏生態環境廳了解到,2019年以來,寧夏積極開展生態補償賠償工作,構建完善縱向、橫向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建設。全區已累計兌現三批縱向生態補償金共7.926億元,其中獎補資金6億元,處罰資金1.926億元。

2018年,寧夏開始實施財政投入與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挂鉤政策,自治區財政、生態環境兩部門配套制定了相關考核獎補細則,明確了生態補償范圍、挂鉤標的、資金來源以及資金配比使用等要求。補償范圍涵蓋寧夏全域,涉及5地市、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和14個縣(區)。納入考核並實施生態補償的環境質量和總量減排考核指標共8項,包括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和PM10、PM2.5、國控(區控)地表水斷面水質4項環境質量指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指標。從2019年開始,寧夏每年安排2億元獎補資金,對未完成上年度考核指標的縣域進行處罰,處罰資金全部用於對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明顯市縣(區)的生態補償。

為凸顯獎優罰差效應,積極發揮生態環境領域真抓實干激勵導向作用,調動各地保護生態環境的積極性,加強區域流域治理和保護力度,2020年,自治區生態環境、財政兩部門對獎罰標准進行了調整,對未完成上年度考核指標的處罰標准提高為獎補標准的5倍,被處罰金用於對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較好、主要污染物減排貢獻大的地區進行補償。根據考核結果,今年寧夏下達補償資金3.5707億元,除獎補金額2億元外,部分市縣因未完成上年度相關指標被處罰金高達1.5707億元。其中,賀蘭縣因4項指標未完成被處罰金全區最高,海原縣因各項指標完成較好,獲生態補償資金全區最高。據中衛市生態環境局海原縣分局局長張漢東表示,這筆錢將用於一批農村污染治理項目,推動全縣農村污水處理全覆蓋,進一步改善全縣生態環境質量。

在縱向生態補償逐漸鋪開的同時,寧夏開始在橫向生態補償方面發力,主要是協同建立黃河寧夏段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和黃河流域省際間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從2021年起,寧夏設立黃河寧夏過境段干支流及入黃重點排水溝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專項資金,自治區和市、縣(區)按照1:1比例共同籌措資金,資金規模2億元,支持引導建立區內縣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目前,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以各市、縣(區)黃河干流、黃河支流、重點湖庫、重點入黃排水溝斷面數為基准,已對2020年全區各地水質改善指標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確認,並報自治區財政廳匯總計算,補償資金將“戴帽”下達。

此外,2020年以來,根據財政部、生態環境部、水利部、國家林草局印發的《支持引導黃河全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實施方案》要求,寧夏正按照國家有關支持引導黃河全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試點要求,積極推進與甘蒙兩省區共同建立黃河干流上下游省際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目前,寧夏與甘肅省政府層面有關黃河干流(甘肅—寧夏段)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寧夏與內蒙古自治區就黃河干流橫向生態補償事宜正進行相關部門層面的會商。(記者 楊兆蓮)

(責編:閻夢婕、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