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台意見為村庄“塑型美顏”

2021年04月14日08:27  來源:寧夏日報
 
原標題:我區出台意見為村庄“塑型美顏”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庄規劃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此項工作時間表,到今年年底,寧夏將續編一批村庄規劃,基本建立村庄規劃標准體系﹔到2022年底,集聚提升類、特色保護類及有開發建設需求的村庄規劃實現應編盡編,全區村庄規劃“一張圖”初步形成﹔到2025年底,全區村庄規劃編制、實施、監督體系全面建立,形成一批有特色、可復制、能推廣的村庄規劃建設樣板。

按照《意見》,寧夏將統籌城鎮和鄉村發展,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整治改善、搬遷撤並5種類型,引導縣域村庄布局合理優化。突出特色推進村庄設計,尊重自然地理格局,盡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態上開展村庄設計,防止“千村一面”。《意見》明確建筑高度等空間形態管控要求,合理控制農房建筑體量,自建住宅一般不超過2層,不違背鄉村特色而盲目拆村庄建高樓,不把拆除農房建設大規模農民集中居住區作為村庄建設方向。

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寧夏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將充分聽取村民意見,動員組織村民全過程積極參與村庄規劃編制,協商確定規劃內容。通過駐村蹲點摸清村情民意,既充分吸納村民意見,也將發揮專業技術人員技能,設計多種方案供村民選擇,嚴禁違背村民意願編制村庄規劃。

在村庄規劃管理方面,寧夏將嚴格用途管制,堅持先規劃、后建設,有序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証合一”,堅持農地農用,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禁借農用地流轉、土地整治等名義搞非農建設、亂佔耕地建房等,堅決杜絕集體土地失管失控現象。嚴格執行“一戶一宅”政策,新建住宅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國家和自治區標准。寧夏將加強規劃實施監督評估,在不突破約束性指標和管控底線前提下,鼓勵探索村庄規劃動態維護機制,做好規劃動態完善。村庄規劃原則上以5年為周期開展實施評估,評估后確需調整的將按法定程序進行調整。鼓勵各市、縣(區)探索研究村民自治監督機制,實施村民對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的全過程監督。(記者 張唯)

(責編:閻夢婕、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