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宁夏代表团继续审议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出席并发言。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润儿主持会议,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主席咸辉参加。
陈竺说,民法典草案全面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对现行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并协调一致。草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体现时代特点,回应技术发展需求;确立绿色原则,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反映人民意愿,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我完全赞成。
许传智代表说,编纂民法典草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的生动体现,是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现实需要。民法典草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典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回应人民需求、时代关切,为法治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智慧、体现了大国担当,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好法典,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李锐代表说,民法典草案的编纂,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树立了法治中国新标杆,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规则,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立法过程问法于民、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法立在百姓心坎上。民法典颁布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尽快作出修法计划安排,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民法典衔接统一。
马恒燕代表说,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草案,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诉求,满足新时代人民法治需求,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促进人类法治文明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影响巨大。
马玉山代表说,民法典草案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百科全书”,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非常赞成。
李郁华代表说,民法典草案是一部成熟、完备、指导性强的法典,体现了政治性、时代性和人民性,既总结继承了我国民法实践的经验,又对社会生活迫切需要规范的事项作出创设性规定体现了科学性;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明确了市场和政府的边界体现了经济性,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精神、中国气派,完全赞成。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艾俊涛列席会议并发言。(记者 马晓芳 周一青 尚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