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银川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年报制度,将未履行年报义务的失信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严格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截至目前,银川市市辖三区共有各类经营户20.8万户,应报年报企业数为7万户,其中1.4万余家企业被“列异”监管,5800余家企业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对2018年度未年报被实施“列异”监管的1.4万余家企业,进行“黄牌警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在部门间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2017、2018年连续未年报、无纳税申报的5800余家长期未经营的企业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红牌罚下”强制退出市场。
2014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营业执照由“年检”变为“年报”,企业公示年报信息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监管由集中审批式监管变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事中事后监管,不仅为企业减负,监管效能也明显提高。企业年报信息在社会得到广泛应用,尤其在政府采购、行政许可、银行信贷、合同签订、交易达成等方面产生强大的信用约束力,有力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年报工作做为市场监管链条的有效延伸,既能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又可激发市场活力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降低经济运行成本。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提醒,企业应依法按时年报,履行法定义务,为企业发展累积信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报送2019年度报告信息并公示。(记者 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