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檢察院:專項整治頑瘴痼疾

2021年04月09日09:58  來源:寧夏日報
 

4月7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印發《寧夏檢察機關開展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全區檢察機關頑瘴痼疾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

此次專項整治,自治區檢察機關將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集中整治貫徹落實“三個規定”不到位,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規從事經營活動,違規參股借貸,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究,對違規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監督不力,檢察官離任后違規從事律師職業、充當司法掮客等六大頑瘴痼疾,以及履行檢察職責不主動、不願監督、不敢監督、不善監督,就案辦案、簡單機械司法等問題。同時歸納梳理出36項整治內容(情形)和37項整治措施,確保系統內頑瘴痼疾整治通過靶向治療、分類施策、倒排工期、挂牌銷賬取得實效。

《實施方案》要求,全區各級檢察院黨組要承擔隊伍教育整頓的直接責任,把頑瘴痼疾專項整治作為檢察隊伍教育整頓的重點和關鍵來抓,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效果導向,認真梳理本單位頑瘴痼疾具體表現形式,周密制定專項整治計劃,教育引導檢察人員充分認識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把自己擺進來、把工作擺進來。同時,明確整改問題、任務清單和整改時限,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以頑瘴痼疾專項整治工作實效推進檢察隊伍建設。(記者 楊超)

(責編:閻夢婕、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