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恆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金台銳評)

章炳言

2021年02月25日10:4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從推進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到推進刑事案件“兩統一”工作機制﹔從開展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建設,到規范涉案財物管理﹔從建立健全執法全流程記錄制度,到推進執法大數據深度應用﹔從加強改進執法培訓工作,到推行執法資格等級考試制度……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堅持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

但在個別地方,公安執法工作中還存在個別不規范現象。比如,有的依法依規辦案意識淡薄,甚至違反法定程序、濫用職權﹔有的手段簡單粗暴,缺乏理性文明的執法方式,影響執法效果。

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對執法公開、公正、文明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些都迫切需要公安機關與時俱進,轉變執法理念、完善執法方式,以建設法治公安為目標,堅持不懈地深入開展執法規范化建設。

首先是要堅持執法為民,為人民群眾帶來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公安機關是接觸、服務人民群眾最多、最廣泛的政府職能部門之一。在執法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將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立足點。隻有真正從思想深處認清“為誰執法、為誰服務”這一問題,才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平公正執法的期待和要求,使人民群眾既敬畏法律的權威,又感受到法治的溫度。

其次是要堅持問題導向,切實找准規范執法的切入點和突破口。執法規范化建設需要解決“從哪裡入手”的問題,應緊盯執法關鍵環節,著力解決社會反映突出的頑瘴痼疾,構建即時高效、系統全面的執法監督管理機制。通過加強執法管理、強化執法監督、完善執法制度、優化執法機制、加強執法培訓、落實執法責任,不斷提升公安規范執法質量。

第三是要堅持科技引領,強化對執法環節的有效掌控和精細管理。近年來,公安執法工作的一項重要實踐是以“信息化”促進“規范化”。為更好提升執法辦案的透明度、規范性,應不斷強化信息化建設、大數據應用。在執法活動中,建立健全執法全流程記錄,實現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為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和重要保障。

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是公安執法的核心要求。隻有持之以恆深入開展執法規范化建設,才能切實提升執法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次執法活動和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編:閻夢婕、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