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16个单位和15名个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宁夏16个单位和15名个人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近年来,自治区妇联发挥妇联组织“联”字优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人社、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多部门联合联动,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优化妇女维权顶层设计中,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维权工作意见》,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其中鼓励实行夫妻共同育儿假在全国尚属首创;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机制》《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等多个政策性文件,成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力武器和坚强保障。
同时,宁夏不断加强与多部门联通联动,共同建立了家暴案件投诉站、家暴庇护中心、家暴损伤鉴定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乡镇妇女维权服务站、村居妇女之家维权工作站,构建了法治宣传、信访接待、婚姻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六位一体”的妇女维权工作模式,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宁夏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全国考核中获得满分。并加强各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质量,成为普法的主阵地。目前在律师事务所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76个,为妇女群众免费代理文书、答疑解惑;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资金97.6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8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579.97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记者 杨兆莲)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16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专项行动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处
中国人寿保险吴忠分公司
银川市西夏区妇联
银川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石嘴山市信访局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妇联
吴忠市幼儿园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
固原市原州区妇联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中卫市中宁县民政局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5名)
王承恩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支队长
刘丹琼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助理
王晓霞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经站农村土地合同管理科科长
赵金霞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四级调研员
米 龙 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
马国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张月梅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富宁街派出所社区民警、二级警长
李晓文 宁夏和谐婚姻家庭辅导咨询中心主任
王少琴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李红萍 青铜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包采娥 盐池县第六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 玲 同心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占山 西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培昌 彭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张晓霞 海原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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