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为7000多户中小微企业减免地方税1.7亿元

2020年06月05日07:37  来源:宁夏日报
 

宁夏区税务局扎实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以来为全区7000多户因疫情产生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地方税收1.7亿元,其中减免房产税9300万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7700万元。

“复工复产以来,我们企业得到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强力助攻,截至目前,减免房产税329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日前,银川建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杨志泰说。银川建发集团自持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面积,涉及下游近千家中小商户。疫情初期,建发大阅城率先暂停营业,给予商户租金补贴累计达5000万元,受疫情直接或间接影响从业人员3万多人,企业经营收入锐减,直接损失6000余万元。自治区助力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银川市金凤区税务局加班加点帮助企业核税,让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优惠政策。杨志泰说:“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压力和困难是空前的,但自治区每一个扶持政策的出台,都像一剂强心针,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

受疫情影响,宁夏许多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了困难。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复工达产,宁夏区税务局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配套制定优惠政策指引,多形式、多层面开展宣传,点对点进行辅导,先后累计对4万多户拥有房产土地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减免税政策辅导,发放宣传手册1万多份,接受税务咨询2000余人次,确保纳税人宣传覆盖面100%。

“疫情期间我们可减免房产税139.23万元,减免土地使用税73.55万元。特殊时期,这笔税收减免无疑是雪中送炭,着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让企业复工复产的底气更足了。”国电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孙颖睿说。该企业归属灵武市税务局管辖,疫情发生以来,灵武市先后有209户企业享受到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减免金额达569.15万元。

为确保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地,更好助力全区中小微企业发展,宁夏区税务局还组织各基层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系统逐户进行排查,分地区建立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清册,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按户落实,逐户销号。最大限度简化困难性减免税管理流程,制定“一户一策”税收解决方案,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且方便地享受到优惠政策。中宁县税务局各税源管理分局在做好所辖地区中小微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税情况实行清单销号式管理,落实一户销号一户。4月份征收期内,中宁县共有167户中小微企业申请减免2月至3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均获得核准同意减免,实现了符合条件的纳税人100%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责编:赵茉钰、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