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暨全区人口普查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于11月1日零时启动普查登记,目前宁夏人口普查工作正处于准备阶段。
本次人口普查主要内容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由普查员入户询问、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当场采集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
根据总体规划,宁夏普查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为准备阶段,其间组建各级普查机构,制订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调查等。2020年11月至12月为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结合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进行比对复查和全面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为数据整理和发布阶段,主要工作为数据审核、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记者 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