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送头盔、答题赠头盔、配发头盔、重点场所推行“共享头盔”——

银川交警集思广益普及戴头盔

2020年05月20日08:45  来源:宁夏日报
 

  “除了多形式宣传‘一盔一带’,我们还发动各方力量共同提供源头安全保障,就是为了能更好的培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大家的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5月19日,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宣传科科长王蓉说。

“一盔”是指头盔,“一带”是指安全带。据介绍,银川交警除了联合摩托车、电动车、汽车等相关行业协会,对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的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在零售商中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联合相关部门、企业组织交通安全网络有奖答题送头盔或捐赠头盔活动,还联合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场所,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计划在10月底前实现学校、劝导站等重点场所“租借”点达60%,年底达80%的目标,提高安全头盔使用率和普及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条款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摩托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处五十元罚款。自5月6日以来,银川交警查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414起,查处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180起。目前,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主要以宣传教育、警示提醒、引导倡导等方式。

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意外发生时生命的关键保障,在整个骑行过程中,所有驾乘人员均需带上安全头盔。安全头盔有缓冲层、保护扣、保护面罩等,能在发生碰撞时有效保护头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摩托车事故的死亡率,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紧扣安全扣,并调整到合适的角度。安全头盔分为3类:全盔:从颈部,即下巴以上的部位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安全性和密闭性较好,透气性较差,是很多专业骑乘人员的首选;3/4盔:主要保护头部、后脑以及面颊部位,同时也能较好的保持透气,实用性和透气性均衡;半盔:体积小,重量轻,透气性好,但缺少对后脑以及下巴部位的保护,深受大众喜爱,但交警不建议选择。摩托车安全头盔,需要有“3C”中国强制认证,即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记者 刘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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