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日印发《宁夏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明确2020年底100%实现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提前一年完成目标任务。
《规范》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销售者经营的食品类别、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者的风险等级,并对食品销售者实施不同频次的监督管理。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较低风险)、C级风险(中等风险)、D级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风险等级为B级的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风险等级为C级的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风险等级为D级的食品销售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
我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食品销售者的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及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要求食品销售者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控制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记者 陶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