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2020年04月07日09:53  来源:宁夏日报
 

  疫情期间,中卫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发出公告,凡是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可以通过网上预约,放宽审查条件,提供“半小时”便捷服务。

  受援人康某看到公告后,向中卫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晶讲述了自己有关养老保险待遇纠纷的诉求。了解到康某系二级智力残疾人,王晶将案件指派给法援中心律师张梅办理。

  “这是疫情期间中卫法律援助中心为受援人‘半小时零接触式服务’的其中一个案例。”4月3日,该中心主任王晶向记者介绍,“对于每一位受援者来说,他们来求助的问题都是大事。”

  康某曾在中宁一公司从事预热器工种工作,后因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三级伤残、大部分护理依赖。该公司作出保留康某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但自2012年1月起,公司再未给康某缴纳过社会保险。

  2019年10月,康某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公司为康某补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并退还扣回康某201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费4980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张梅接到案件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康某取得联系,多次与办案法官电话沟通。后通过法院组织进行“云庭审”,张梅就公司提出的案件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案件是否为法院审理范围的问题,发表了代理意见。最终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中卫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以市、县、镇(乡)、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便民窗口、行业法律援助站为基础的“六位一体”法律援助体系,在信访局、工会、残联、妇联、部队等单位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着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让困难群众享受方便快捷优质的援助服务。

  同时致力于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一站式服务,简化程序手续,对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在咨询中对老年人、妇女和群体性农民工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

  走进中卫市法律援助中心,盆盆绿植生机盎然,为消除群众紧张心理,该中心专门设置了环境温馨舒适的私密谈话区,书架上整齐摆放着一本本法律等方面书籍,可供受援人翻阅。此外还设有司法局领导干部接待区,由领导干部每日轮流坐班接待来访群众。

  中心建成后,前来办事的群众逐年增加。仅2019年就接待来访群众2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5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00余件,办理公证事项284件,指导协助化解矛盾纠纷54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22.19万元。

  “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我们就是要应援尽援,彰显法律援助温情,更要让困难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王晶说。(记者 房名名 实习生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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