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全面启动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2020年02月11日16:51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人民网银川2月11日电 (贾 茹)2月1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明确从2月10日至3月6日,将全面启动宁夏旅行社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

本次暂退坚持自愿申请、合法审查、依法暂退原则,范围为全区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受到责任投诉、行政处罚以及正在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调查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接受暂退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根据《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规定,申请旅行社需要提供暂退申请、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保证金银行存单复印件、2020年旅责险保单复印件、旅行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6份材料,交至辖区文化和旅游局,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后,集中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收到申请后将第一时间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对材料齐全准确的申请,依法依规出具质保金取款证明,如需补充申请材料的,将告知旅行社应补正相关材料。通过审核的暂退申请,由各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发放至辖区各旅行社,旅行社可凭通知书、存单以及相关资料到银行取款。

为尽快办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明确了全区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截止时间,即3月6日停止暂退工作,各旅行社须严格《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期限内(3月6日,包含当日)提交相关资料办理暂退工作,逾期将不予办理。

据悉,为方便旅行社办理,暂退工作将采取全程人员不接触,线上操作结合线下邮寄等方式,通过微信、邮件、电话以及邮政快递等方式接受旅行社咨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接触和流动,全力帮助旅行社解决资金困难,进一步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责编:赵茉钰、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