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執行有“陽光” 當事人亮堂

趙棟梁 通訊員 劉改華

2021年03月15日15:18  來源:人民法院報
 

圖①:2020年6月16日,林州市人民法院邀請媒體記者現場見証法院執行工作。李 廣 攝

圖②:2020年9月20日,光山縣人民法院為律師出具律師調查令。趙 波 攝

圖③:2021年2月6日,光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在執行流程管理系統中對案件進行節點操作。趙 波 攝

圖④:2021年3月10日,申請執行人收到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推送的執行節點信息,表示對法院規范、快速、高效的工作方法感到非常滿意。張建忠 攝

圖⑤:溫縣人民法院通過“陽光執行”APP對執行過程全程留痕。張世偉 攝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2020年以來,河南省各級法院多措並舉,大力推進執行公開,充分保障當事人知情權和參與權,提升執行質效,維護司法公正,取得明顯成效。全省法院全年共執結各類案件671634件,執行到位金額1366.3億元,為中原大地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了堅強司法保障。

陽光執行——切實解決信訪頑疾

“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如期實現后,新形勢下如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並最終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任務,一直是河南法院執行隊伍思考和致力探索的問題。

“之前就是溝通得太少,讓我想不通。法官現在跟我講得很清楚了。”申請執行人杜某說。

杜某與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於2020年年底轉為終本案件,因溝通存在問題,杜某一直對法院很有意見。2021年年初,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指導下,該案執行法官就案件有關法律問題與杜某進行了深入溝通,並依法追加了被執行公司股東為被執行人。杜某理解了法院的做法,案件也重新恢復執行,這讓他十分滿意。

2020年以來,河南高院通過調研發現,全省法院執行信訪案件中,有80%以上的案件並非是對人民法院的實體執行工作不滿,而是在很多執行案件中,人民法院已經做了大量工作,但因為工作的進展及其程序未被當事人了解、理解甚至被誤解,從而引發執行信訪。同時,執行不公開也容易引發選擇性執行、消極執行和拖延執行等問題。

“公生明,廉生威”。為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新需求,河南高院順應新形勢需要,提出了執行公開化的要求,將執行公開工作提升為執行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切實抓緊抓好,並以此為切入點,推動執行工作的全面開展。通過強化執行公開,促進執行公正,切實解決信訪頑疾,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提升執行工作公信力。

短信推送——讓當事人明明白白

“×××:關於你申請執行×××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其將不能乘坐飛機、高鐵,住高檔賓館,申辦信用卡銀行貸款,不得擔任公司老板、董事、監事、高管,子女不允許上高收費私立學校,不能出境等。”

如今,像這樣的手機短信,河南法院每個工作日都會發送3000余條,向申請執行的案件當事人定期告知執行案件進度情況、提醒及時提交証據、督促領取執行款項等。

這是河南各級法院積極推進執行公開工作的一個縮影。2020年初,河南高院直面新冠肺炎疫情對執行工作帶來的新挑戰,依托聯通全國法院“1+2+N”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綜合管理平台,自主研發了執行流程節點短信自動推送系統。2020年下半年,河南高院在吸收焦作市兩級法院充分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下發了《關於全面啟動向當事人推送執行流程節點信息工作的通知》,全面上線運行執行流程節點短信自動推送系統,讓當事人了解執行過程、程序,充分保障當事人知情權。

據介紹,該短信推送系統與人民法院的執行流程管理系統無縫對接,支持移動、聯通等手機網絡,通過短信的形式自動將案件辦理進程告知當事人。執行案件的承辦法官完成節點規定的工作任務后,隻需在系統操作節點流轉,就會由系統按照對應的短信模板編輯內容,並發送至短信管理平台,隨后由短信管理平台自動推送信息給當事人預留的手機號,中間無需其他人工操作。

根據執行案件的類別,執行流程節點短信自動推送系統先期設定了覆蓋15個案件流程節點的22種手機短信內容,其中18種為向申請執行人推送的短信模板,4種為向被執行人推送的短信模板。

先后多次收到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推送短信的申請執行人趙某某深有感觸地說:“以前不太了解人民法院的執行過程,老感覺心裡不踏實,懷疑執行法官偏袒對方當事人。現在每個執行節點都會收到法院發來的短信,想不了解案件的執行進程都難,這下心裡踏實多了。為人民法院的執行新措施點贊!”

自2020年10月該短信推送系統正式運行以來,全省法院執行指揮平台已先后向當事人推送手機短信35萬余條,收到當事人大量好評,取得了良好效果。

多措並舉——保障知情權和參與權

2015年3月,某建材公司向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因被執行人公司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當時法院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

2020年年初,申請執行人發現,原來被執行人並非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是以其他公司的名義一直在從事經營活動,仍有經營收入,且秘密使用的賬戶多達40多個,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執行。

了解這一情況后,二七區法院執行法官先后向某建材公司代理律師開具了10份律師調查令,全面摸排被執行人公司驗資情況和資金流向,對被執行公司賬戶流水進行查控、對比,最終查到被執行人公司在第三人處有經營收入。據此,法院對該案恢復執行。迫於執行壓力,當事人自願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當天即支付111.5萬元,余款由法院扣劃已查控財產,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像這樣通過律師調查令助推執結的疑難案件還有很多。2020年以來,河南法院落實河南高院與河南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聯合發布的《關於在民事訴訟和民事執行中實行律師調查令的若干規定》,讓當事人參與到執行工作中來,見証並監督執行,減少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的發生。2020年全省各級法院共簽發律師調查令13225份,涉及執行案件7686個,收到有效且促進案件執行的反饋信息4968份。

同時,河南法院還大力推廣自主研發的“陽光執行”微信小程序和“智慧執行”APP的運用,將使用方法利用短信推送系統主動推送給案件當事人。當事人根據提示信息輸入身份証號碼或者進行人臉識別即可登錄系統,了解案件進展、提供執行線索,還可以轉接案件材料、聯絡辦案法官、進行信訪舉報等。

此外,河南高院明確規定,對於當事人所反映的問題,執行法官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否則將有專門人員進行督辦。這些措施,打通了當事人及代理人、承辦人、指揮中心后台管理三方的溝通渠道,不斷推動執行公開向多元化發展。2020年,共注冊登錄使用微信小程序29549人,涉及關聯案件55006件,轉接案件執行線索和材料9018份。

河南法院還積極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見証、監督和參與執行工作,讓執行工作更有公信力。通過多項“陽光”舉措,當事人心中的迷惑得到了及時解答,關心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執行信訪數量不斷下降。據統計,2020年,河南法院涉執赴省信訪數量同比下降了13.77%,涉執輿情數據也出現了下降。

打破“暗箱”——倒逼執行公開責任

對於違反執行公開工作規定,消極執行、拖延執行或者選擇性執行,影響案件公正辦理的行為,河南法院積極通過“一案雙查”、執行巡查、督導等措施進行排查,堅決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決不手軟。

某法院案件承辦人晁某某在申請執行人沒有書面撤銷執行申請的情況下,在執行系統中以終結方式結案,在申請執行人沒有申請暫緩處置被執行人房產的情況下,未對可執行財產進行處置,存在不公開和消極執行問題,被處以警告處分。

某法院執行局法官岳某某在辦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對查封的財產長期不處置,明明有財產可供執行卻違規終本,且案件有多名被執行人未被採取有效執行措施,導致案件久拖不結,其因消極執行行為,被給予政務記過處分並調離執行崗位。

2020年4月以來,全省法院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任組長、紀檢部門參加的“一案雙查”工作領導小組,下發了《全省法院“一案雙查”工作實施細則》,全面開展“一案雙查”工作,並將該項工作納入了《全省法院執行工作考核辦法》,倒逼執行法官積極作為,盡職履責,推進執行公開工作深入開展。

據統計,2020年,河南法院執行條線結合“一案雙查”、執行巡查和督導等工作,先后立案查處問題線索110余條。經過認真評查,分別對部分存在問題的案件進行了整改,同時對9名違反執行公開工作規定,存在執行紀律、作風問題的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了開除、記大過、記過、警告等處分,促進了執行規范,淨化了干警隊伍,收到了較好的警示效果。

對此,河南高院分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劉冠華說:“執行不公開,搞‘暗箱’操作,是當前全省法院‘一案雙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通過‘一案雙查’、執行巡查等措施,倒逼執行公開各項工作責任的落實,實現‘查’出好風紀、‘查’出好質效、‘查’出好形象的目標,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獲得感。”

2021年新年伊始,一場轉變執行觀念、推進執行工作現代化的“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在河南法院執行條線普遍展開。“通過這次執行理念的學習和討論,讓執行戰線上的同志進一步凝聚了共識,明確了方向,找准了突破口,也加深了大家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特別是存在的短板和難點問題的了解。”河南高院執行局干警王偉感嘆道。

目前,一個以智能化為依托、以執行公開化為切入點、以立審執協調配合為抓手、以執行協作聯動機制建設為支撐、以規范化為牽引、以群眾滿意為目標的現代化的嶄新執行理念正在河南法院落地生根,且必將在“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進程中不斷結出更加豐碩的成果。

(責編:閻夢婕、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