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三地檢察機關協奏“保護黃河大合唱”

2020年11月07日08:26  來源:寧夏日報
 

   11月6日,記者獲悉,銀川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吳忠市人民檢察院建立八項機制,聯合筑牢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屏障。

   近年來,黃河灘區濕地亂佔、亂採、亂堆、亂放等損害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且生態環境破壞案件大多具有流動性、跨區域的特點,造成調查收集証據不便、定損事實不全面等問題。為更好保護黃河生態環境,銀川市檢察院、石嘴山市檢察院、吳忠市檢察院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黃河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協作機制的意見》。

   《意見》提出,三地檢察院共同建立線索移送和通報反饋雙機制,對跨區域案件線索,優先利用屬地管轄,先由屬地檢察院進行審查﹔對跨區域重大公益訴訟案件線索,都有管轄權的,有效利用指定管轄﹔接受案件線索的市級檢察院應對線索處置,並將案件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移送線索的檢察院。建立日常工作協作機制,辦理重大跨區域公益訴訟案件時,依據辦案的需要成立聯合辦案組,挂牌督辦、派員督辦,順暢案件辦理、疏通辦案環節。建立調查取証協作機制,對異地調查取証、委托調查取証、委托鑒定等事項,雙方互相協作、互予便利。建立研討交流協作機制,三地檢察機關通過互相派員、聯合辦案、業務研討、庭審觀摩等,統一司法尺度和証據認定標准。建立生態環境修復跨區域協同工作機制,辦案地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環境受損地檢察機關和相關行政機構的協調溝通,共同做好生態環境修復與損害賠償執行監督協作配合。建立多層級多部門銜接機制,利用檢察長協調會、公益訴訟檢察論壇推動溝通交流。建立信息宣傳協作和風險防控等機制,引導鼓勵群眾、社會組織等重視公益訴訟工作。做好案件信息公開工作,及時發布辦理黃河流域生態環境資源的起訴、訴訟監督和公益訴訟案件等情況。(記者 楊超)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