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區法院公開宣判伏春龍等人涉惡案

2020年08月11日07:59  來源:寧夏日報
 

  8月7日,固原市原州區法院對伏春龍等17人犯開設賭場、尋舋滋事、故意傷害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伏春龍以犯開設賭場罪、尋舋滋事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3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以開設賭場罪、尋舋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個月不等刑罰,並處罰金共計15.4萬元,同時判決對被告人伏春龍等人的違法所得共計61.49萬元依法予以追繳。

   法院查明,2016年底至2018年初,被告人伏春龍在固原市區“恆品茗茶”茶樓和“翰林商貿”公司長期提供場地、賭具,並招攬參賭人員以用扑克牌“炸金花”的方式開設賭場,並由其本人或指示被告人韓兵、馬利軍等人為參賭人員進行放貸。被告人龍天軍協助抽頭,每場賭資約2萬元,抽頭4000元至6000元不等。被告人明雙女等人先后多次在伏春龍開設的賭場中為參賭人員放貸並獲利。其間,為索要賭債,被告人伏春龍伙同被告人高利兵、延世玉、龍天軍、韓兵採取辱罵、威脅、跟隨、限制人身自由和滋擾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向被害人馬某某等人實施尋舋滋事行為,逼迫被害人出具借條,將非法賭債轉化為民間借貸,嚴重影響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被告人伏春龍等人開設賭場持續時間長達一年多,每場參賭人數達30余人,賭資達2萬元,賭博100余場次,抽頭漁利達40余萬元,社會危害性大,情節嚴重,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伏春龍等人為索要賭債多次糾集在一起,採用“軟暴力”手段影響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情節惡劣,構成尋舋滋事罪。被告人伏春龍、高利兵、延世玉、龍天軍、韓兵經常糾集在一起,長期開設賭場並因索要賭場債務實施尋舋滋事犯罪活動,在一定區域內造成惡劣影響,擾亂了社會秩序,構成惡勢力犯罪。法院在綜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實和量刑情節基礎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張濤)

(責編:趙茉鈺、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