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记者 王刚

2021年06月21日11:37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以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自助警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智能机器人全程引导答疑、安防系统全程守护……

作为中卫市首个“智慧社区”警务室,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文昌派出所福兴苑警务室把“智慧社区”“无人警局”搬到群众家门口,高效便捷服务群众,辖区可防性案件实现持续下降。

“政府立法项目公开征集,立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现在我们越来越多地参与立法,为立法工作出谋划策,大伙都想着能让立法机构听到最接地气的声音。”银川市兴庆区银古路街道办事处福园社区居民王耀庭说。

变化不只在福兴苑警务室和福园社区,而是在全区上下。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压实党政一把手抓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持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驶上“快车道”,法治宁夏建设加速推进。

顶层谋划布局,全面部署发动,依法治区迈进新征程

依法治区,既要有正确的方向和原则,更需要统筹协调、务实推进。自治区党委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坚持法治宁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方位推进。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后,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有效地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年终述法6个试点省区之一,宁夏选取4个县区开展述法试点。安排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县(区)9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提交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充分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科学立法则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

2019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其中关于“抵制高额彩礼”“反对家暴”等规定,受到群众称赞。

宁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加强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备案审查监督体制机制,及时组织全面集中清理,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20年,自治区本级全年共制定、修改党内法规1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66件、地方性法规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眼角膜捐献条例》成为全国首个探索制定眼角膜捐献的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条例》首次将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上升到法规层面。

坚持民主立法,不断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和覆盖领域,自治区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21个,自治区政府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11个,全年组织开展区内外立法调研、论证会、座谈会等100余场次。一件件立法成果应时而生,一个个法律空隙被及时填补,夯实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坚固基石。

推动构建基层治理“1+6”政策体系

基层是联系群众、践行法治的前沿。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必经之路,是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宁夏的根基。

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就是要精准研究解决基层治理道路上的难点、堵点、痛点的法治路径,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2020年,自治区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出台了基层治理《若干意见》和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6个重点领域的《实施意见》,细化分解具体工作任务212项,形成了一体谋划、全面覆盖、政策打包、统筹推进的基层治理“1+6”政策体系。

宁夏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扩大服务供给,实行基层治理“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90%以上政务服务网上办,社保、低保等审批事项办理时间由52天缩短至28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坚持执法重心下移,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将涉及民生保障、城乡管理、环境保护等领域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83项审批服务执法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切实为基层赋权、增能、减负。

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和社区示范建设,探索“塞上枫桥”宁夏做法,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就地化解。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改革思维和方式破难题、解新题、谋出路?如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过程中,宁夏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检察监督,行政审判、行政执行的监督检察建议同比分别上升83.3%、88.9%。健全完善“执转破”工作衔接机制,设立企业破产专项启动资金,为民营企业纾危解困,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严打态势,2020年依法打掉涉黑组织19个、涉恶集团27个、涉恶团伙75个。依法宣判一批涉黑大案要案,在全国扫黑办会同国家统计局开展的专项斗争群众感受社会调查中,宁夏89.52%的群众认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85.73%的群众认为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群众对专项斗争的满意度为97.28%。

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危害公共安全、网络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区法院受理涉疫情刑事案件39件49人,审结30件33人。宁夏办理的第一例境外输入性病例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定为第八批典型案例之一。持续整合综治信访维稳资源力量,实现全区24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运行全覆盖。

(责编:阎梦婕、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