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银川5月31日电 (赵茉钰)31日,宁夏检察院举办“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从活动获悉,宁夏检察机关将教育挽救关口前移,既管"罪"又管"错",探索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
据悉,宁夏检察机关对有旷课、逃学等不良行为、结伙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触犯刑法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实施分层级、分措施、阶梯式教育矫治,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协作对100余名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训诫、责令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具结悔过、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接受观护帮教等教育矫治措施。同时,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未成年人严重恶性犯罪该严的依法从严,保持司法震慑,共批捕此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44人,起诉301人。
此外,宁夏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对因案件陷入困境的176名未成年被害人等发放司法救助金 323.2万元,协助开展生活安置、提供临时照料、指定监护人、帮助重返学校及转学、落实医疗康复机构、纳入社会救助、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开展心理疏导测评等 301人次,切实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摆脱困境。
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竭力促进回归社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速捕170人,不起诉138人,情节轻微不捕率和不起诉率分别为35.7%和23%,附条件不起诉157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 26.1%,体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质效的多项数据指标位居全国中前列。
同时,宁夏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区18个检察院将社会调查等特殊制度落实工作委托给专业的司法社工开展,促使"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实现了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帮教的有效衔接。2020年8月,宁夏检察机关被高检院确定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国家标准》试行省份,工作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据悉,2020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坚持未成年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注重凝聚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网络、司法保护力量,未成年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256人,批捕率为78%,起诉292人,起诉率为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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