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布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324家单位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李锦 实习生 龚依然

2021年05月10日08:29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324家单位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5月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2021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中卫市人民医院、宁夏水投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污水厂等324家企事业单位被列入其中。

“今年的《名录》是经全区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污染物排放量统计、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综合执法等情况进行筛选核定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实行分类管理。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4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这些重点监管范围企业,均由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发放、综合执法等情况筛选上报。

据了解,宁夏每年都会公开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名录中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的企业,以及因排污对部分区域流域等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等。按照要求,每年我区都会根据企事业单位运行和环境监管实际对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污单位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从受污染的环境要素看,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数量增长最为明显,从2018年的72家增加到2021年的164家。

按照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做好自行监测等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一律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联网,切实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公众监督。(记者 李锦 实习生 龚依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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