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杨某某等31人涉黑涉恶案件在盐池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石嘴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石嘴山市司法局按规定派员参加了该起案件的庭审旁听。
庭审中,石嘴山市司法局旁听人员对辩护律师的出庭形象、出庭礼仪、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旁听庭审记录表。自扫黑除恶工作以来,石嘴山市司法局依法指导律师开展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积极和庭审法院协调沟通,先后指派本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到石嘴山市中院、盐池县法院、平罗县法院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庭审,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办理案件情况及时进行评价。
今年以来,石嘴山市司法局组织人员对30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旁听庭审,并将旁听记录表附卷,作为对案卷评查定类的主要依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