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CEPA项下经修订的原产地标准将更加灵活、具有可选择性;我国将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零关税……6月30日记者从银川海关获悉,自7月1日起多项关税利好政策正式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宁夏外贸企业拓宽市场。
“港澳CEPA是内地与香港、澳门单独关税区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随着港澳CEPA的正式实施,越来越多原产港、澳的货物以更优惠的政策、更快的速度进入内地。”银川海关综合业务二处有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港澳CEPA会不定期调整或新增零关税货物的原产地标准、原产地规则,促进港澳两地货物更加优惠与便利地进入内地市场。此次修订的港澳CEPA原产地标准,主要涉及聚酰胺、猪肉、牛肉等货物。
据银川海关统计,2020年1月至5月,经银川关区进口的港澳CEPA零关税货物涉及的主要商品为半制成品金,进口贸易总值为1.05亿元。银川海关提醒各进出口贸易企业,如进口原产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的货物符合CEPA原产地标准,务必向发证机构(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申请CEPA原产地证书,以便进口时享受零关税待遇。
同时,自7月1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孟加拉国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此次调整共涉及包括纺织面料、纺织产品、水产品、皮革制品等多种商品。今年前5个月,宁夏与孟加拉国进出口贸易总值为888万元,其中进口贸易总值77万元,进口商品主要为黄麻纱线等纺织原料。孟加拉国对宁夏出口的主要商品均为本次调整的零关税税目产品,此利好政策将激励宁夏进出口企业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更多中国企业与孟加拉国开展贸易。(记者 张瑛 实习生 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