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方敏:讓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健康發展

2020年05月24日14:58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人民網銀川5月24日電(寬容)“作為一名電力行業的基層代表,我注意到報告中提到,保障能源安全,繼續著力推動煤電改造升級,保持風電光伏發電合理發展,推動非化石能源成為新增主體。”全國人大代表、寧夏電投銀川熱電有限公司熱工控制專業工程師方敏表示,她今年提交了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健康發展的建議。

方敏參加全國兩會寧夏代表團討論。寧夏日報左鳴遠攝

近年來,我國能源結構有了明顯改善,燃燒帶來的污染和排放大幅度降低,空氣污染和霧霾治理成效顯著,這些很大程度上得益於清潔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大力推廣。

方敏在調研中發現,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影響到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發展,比如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一拖長達3年以上,對應的稅款卻要先行繳納,這無形增加了企業的負擔。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可再生能源法執法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底,可再生能源電價補償缺口累計達3000億以上,寧夏補貼資金被拖欠230億,企業因補貼拖欠問題導致財務陷入危機的情況比比皆是。

“我所在的寧夏電投集團下屬可再生能源企業,截止到去年,累計拖欠電價補貼2.83億元,而所得稅全部提前繳納,今年企業累計繳納601萬元,每年產生的財務成本近30萬元。以風電行業為例,目前國家給予風電行業的年補貼額在700億元到800億元之間,補貼通常會滯后兩三年,每年因預交稅款增加資金成本約20億元。”方敏坦言,補貼一拖兩三年,稅款先繳不能欠,隨之而來是企業上億元運營成本的增加。

方敏表示,加之受疫情影響,可再生能源上游設備制造業停產或產能下降,導致設備供應難以保証,企業施工明顯受限制,普遍影響工期3個月以上,對已核准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影響較大。根據《關於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及可再生能源價格退坡相關政策,這些項目不能按期建設並網,電價補貼會受到影響。

為實現可再生能源企業可持續發展,方敏建議,一是對“電價補貼沒到,補貼稅先交”這一特殊情況,建議財政部門實行特殊政策,把“權責發生制”改為“收付實現制”,也就是以收到電價補貼的時間作為納稅的時間,以減輕企業負擔﹔二是根據疫情影響,相關部門對《關於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通知》中關於“陸上風電2020年底投產,海上風電 2021年底投產”要求時限延期,對競價光伏發電適當放寬投產時限要求,為工程安全、質量、投資效益提供必要保障。

(責編:寬容、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