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銀川5月20日電(寬容)近年來,隨著農村的發展,農民的健身需求日益顯現,滿足農民健身需要,不但是健康中國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鄉村振興和提高公民身體素質的必然要求。全國政協委員、寧夏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法學研究所所長李保平建議,要加大農村體育設施建設,解決農村體育設施建設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積極回應農民健身需求。
長期以來,我國體育健身設施建設的重點在城市,對農村體育設施建設有所忽視,導致農村體育設施建設與農民健身需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李保平在調研中發現,目前農村體育設施建設結構不合理、門類不齊全,室外場地多,室內場地少,過分強調標准化使得體育設施建設與行政村規模和農民實際需求匹配度不高。在生態移民中,集中搬遷導致有的行政村近萬人,按照一般行政村標准配備的體育健身設施根本無法滿足需要。此外,農民缺乏健身理念,如何調動農民參與體育健身的積極性,提高設施使用效率,發揮作用,是農村體育設施建設中需要亟待解決的問題。
李保平直言不諱的指出,農村體育健身場地被佔用、挪用現象時有發生。農村體育場地一方面在不斷投入建設,但同時,一建了之問題突出,管理維護沒有跟進,損毀現象時有發生。
針對這些問題,李保平建議,要加大農村體育設施建設投入,補齊短板,切實解決農村體育設施總量不足的問題。要優化結構,避免一刀切,因地制宜搞建設。針對北方冬季時間較長,有條件的地方可考慮多建室內健身場地,解決農民有半年左右無法利用室外體育設施鍛煉問題。針對當前農村人員結構老齡化、低齡化特點,多建適合老年人和少年兒童健身鍛煉的場地設施。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圍繞鄉村發展規劃,有重點的建設健身場地設施,避免“撒胡椒面”造成資源浪費。
此外,李保平建議一定要管好農村體育健身設施,建立屬地管理責任制,落實管理經費,建立定期維護保養機制,防止人為破壞毀損。通過社區運動會、體育大集、籃球比賽等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活動形式,組織農民積極參與健身運動,養成運動習慣。實現由“要我運動”到“我要運動”、“要我參與”到“我要參與”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