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稅務:七項措施筑牢戰“疫”的稅務防線

2020年02月17日14:05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寧夏區稅務局深入做實做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間有關稅收征管工作,細化部署了“七項措施”,筑牢打贏戰“疫”的稅務防線。

延長征期,緩解辦稅壓力。一方面,及時發布通告,依法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將2020年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另一方面,在延長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依據納稅人的申請依法及時辦理延期納稅申報業務。同時,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提前採取相應措施,確保申報納稅期限延長后,納稅人的稅控設備能夠正常使用,各類發票能夠正常領用和開具。

規范指引,拓展“非接觸式”辦稅范圍。按照總局“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大力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范圍,用心用情做好為納稅人、繳費人以及基層一線稅務人員的服務工作”的精神,制定並發布了《疫情防控期間“非接觸式”辦稅相關工作指引》和《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疫情防控阻擊戰期間網上辦稅應急預案》,積極拓展和豐富電子稅務局的網上辦稅繳費事項,最大程度減少辦稅繳費服務場所人員聚集,千方百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政策保障,服務措施到位。一方面,切實做好稅收証明開具。因疫情影響,納稅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申請開具相關稅收証明的,待疫情防控結束后,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申請,按照現行規定予以開具。另一方面,全力保障普通發票供應。要求主管稅務機關要維持納稅人現有的發票供應需要,不得調減納稅人的發票種類、版面和數量。對納稅人申請普通發票“增版”“增量”的,要即時辦結,不需事前實地查驗。

效率優先,精簡執法方式。在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減少或推遲直接入戶檢查,對需要到納稅人生產經營所在地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的事項,可經本級稅務機關負責人確認,延至疫情得到控制或結束后辦理﹔對確需在辦稅服務廳實名辦稅的人員,通過核驗登記証件、身份証件等方式進行驗証,暫不要求進行“刷臉”驗証。

據實評價,保障納稅人權益。對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出現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

提質增效,推行容缺辦理。對納稅人、繳費人辦理涉稅事宜,提供的相關資料不齊全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經納稅人、繳費人作出書面補正承諾后,可暫緩提交紙質資料,按正常程序為其辦理。待疫情防控結束后,要求納稅人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補報紙質申報表、表單及相關資料。基層稅務機關對補報的各項資料再進行復核。

嚴密巡查,確保系統平穩運行。在區局大運維組牽頭引領下,全系統上下形成聯動機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金稅三期、電子稅務局、ITS等辦稅繳費平台的運行維護、應用宣傳以及系統管理工作,運維組積極實施分組值班巡防、交叉錯峰辦公等靈活工作的制度,確保征管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積極引導納稅人選擇寧夏電子稅務局、自然人扣繳客戶端、稅郵雲、郵寄等“非接觸式”的網上辦理途徑,減少赴辦稅服務廳實體窗口現場辦稅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風險。(趙曉南)

(作者系國家稅務總局寧夏稅務局)

(責編:閻夢婕、寬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