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紀委通報同心縣韋州鎮兩名干部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力問題問責處理情況

2020年02月08日21:33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人民網銀川2月8日電(趙茉鈺)今天,吳忠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通報同心縣韋州鎮兩名干部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不力問題問責處理情況。經同心縣委研究,因同心縣韋州鎮履行責任不到位,落實防控措施不力,目前造成有兩名患者確診的疫情,對防控工作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免去周華韋州鎮黨委書記職務,依法免去楊志興韋州鎮鎮長職務。

2月5日,同心縣韋州鎮韋一村村民蘇某某(男)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該患者於1月26日先后在韋州鎮、同心縣城、吳忠市區進行私車非法運營,車上先后載客7名。1月27日和29日,該患者又因外甥女出嫁一事外出幫忙並參加其婚禮,期間與多人密切接觸。1月31日,該患者在韋州鎮中心衛生院就診。2月4日,該患者自駕車到吳忠市人民醫院就診並被留觀。

2月6日,韋州鎮石峽村村民蘇某某(女)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該患者參加了1月27日韋州鎮慶華村村民馬某某在家中舉辦的小范圍婚慶,與多人密切接觸,存在疫情傳播擴散的重大風險。

通報指出,在疫情防控工作最關鍵、最緊要的時刻,同心縣韋州鎮黨委書記周華、鎮長楊志興作為該鎮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政治站位不高,形勢認識不清,斗爭意識不強,督促檢查不嚴,防控措施不細,沒有對全鎮范圍內的村鎮道路進行全方位網格化管控,存在防控漏洞,形成安全隱患﹔對自治區黨委提出“防”的“五個凡是”、“控”的“三個全面”、“治”的“四個實行”、“保”的“四個保障”等工作要求貫徹落實不力,隻對外地返回本鎮人員進行排查,未採取嚴格措施進行隔離,防控責任落實不到位﹔對縣委、政府關於暫停舉辦所有婚慶和家庭集體宴席聚餐活動的要求貫徹落實不力,致使韋州鎮韋一村村民蘇某某(男)在確診前參與閆卷村村民馬某(蘇某某妹夫)籌辦的婚慶事宜並參加婚禮,也未及時發現並制止韋州鎮慶華村村民馬某某在家中舉辦的小范圍婚慶,致使石峽村村民蘇某某(女)在確診前參加了該婚禮,形成疫情有可能傳播擴散的重大隱患。

2月6日,同心縣委免去周華韋州鎮黨委書記職務,按照法定程序免去楊志興鎮長職務。對該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作進一步調查,並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責編:趙茉鈺、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