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伪造工作证明……宁夏3人被行政拘留
人民网银川10月30日电(赵茉钰)面对新一轮发生的疫情,宁夏各级公安机关闻令而动,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忠实履行公安职责,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平稳和正常疫情防控秩序。但是,在此期间,仍有一些人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伪造工作证明。10月30日,宁夏公安厅发布两例典型案例。
案例一:
10月28日10时许,在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负责的石银高速卡点,负责核查任务的长胜路派出所教导员杨化云、民警何明在检查中拦截了一辆车牌号码为宁AQ78**的白色箱式面包车。要求司机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时,该司机出具了一张纸质版检测报告。民警仔细查看该报告,发现其出示的核酸报告字迹模糊并没有具体的核酸检测时间。
据此,民警推断该司机有使用假核酸报告的嫌疑。随即带领核查民警立即控制住车辆,将其移交到属地长胜路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长胜路派出所民警李军涛、朱政豪积极对司机马某进行政策宣讲,马某交代:自己10月27日做的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加之又着急给大武口这边送一批八宝茶,一时心急,便拿10月24日的核酸检测报告伪造了一份假的核酸报告,企图蒙混过关,对此,马某表示非常后悔并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马某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10月28日贺兰县一男子在疫情期间伪造医院工作证明冒充医务工作者躲避小区管控、擅自流动后被防疫人员识破违法行为人许某和马某被贺兰警方依法处理。
当日15时许,贺兰县桃林新村小区居民许某拟外出上班,当走到小区门口时被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拦住,询问许某上班所在的单位并要求出示工作证明,许某吞吞吐吐,不愿细说,慢悠悠地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伪造的贺兰县人民医院工作证明,当时的工作人员已经察觉许某行为异常,便进一步询问许某所在的科室、疫情防控中所负责的工作,一问三不知的许某情绪有些激动,不愿继续配合工作,此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只好求助在附近巡逻的公安民警。
经民警询问并联系贺兰县人民医院进行确认,许某最终承认自己所持有的工作证明是其联系朋友马某伪造的一个假证明,民警随即将许某带回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据许某交代,其早晨刚做完核酸检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在家中等待检测结果,无聊之余便和微信好友聊天打发时间,突然间其朋友马某向其讲述了疫情期间从事疫情防控、保障市民日常生活等工作人员可凭单位工作证明和防疫工作证出入的有关规定,这让许某萌生了制造假证明的想法。义气的马某想着帮人帮到底,便称其母亲在贺兰县人民医院从事保洁工作,医院印发了工作证明,后通过扫描复印将电子版发给了许某,许某立即打印出来并填写了自己的身份信息,本想着作为疫情期间出入小区的有效凭证,没想到第一次使用竟被民警识破。同时,根据许某供述,警方很快将违法嫌疑人马某抓获,面对警方的询问,马某对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许某、马某被贺兰县公安局依法分别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测温、扫码、提供核酸检验报告。对于使用伪造、变造核酸检验报告,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决不姑息,构成犯罪的将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也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拨打110举报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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