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宁夏机关事业单位需实习人员8965人
8月9日,宁夏组织高校毕业生通过宁夏公共招聘网开始报名,标志着2021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全面展开。
目前,全区共有1250个机关事业单位发布2892个实习岗位,需要实习人员8965人。其中,银川市发布537个实习岗位需实习人员1705人,石嘴山市发布257个实习岗位需实习人员714人,吴忠市发布765个实习岗位需实习人员1979人,固原市发布432个实习岗位需实习人员1757人,中卫市发布475个实习岗位需实习人员1578人。
据了解,实习对象为2020届和2021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高职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业不限,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实习。实习岗位主要是科技、教育、水利、卫生、司法、民政、移民、乡村振兴、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实习时间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1年实习期满后,毕业生自主择业。
高校毕业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惠农区为一类区,每人每月1950元;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为二类区,每人每月1840元;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为三类区,每人每月1750元。
我区各市、县(区)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确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统一购买不高于50万元额度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实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记者 马照刚 实习生 杨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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