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79件

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900万元

2021年05月26日08:06  来源:宁夏日报
 

“感谢你们的帮助,我终于拿到了1万元的补偿款。”5月20日,拿到补偿款后的邵某向平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再三道谢。

邵某自2016年11月起受聘于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月工资1900元。2020年12月,邵某因受伤需请长假在家休养,公司欲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后邵某发现企业一直未给自己缴纳各种社会保险,无奈申请法律援助。法援中心审查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天指派宁夏宁聚易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及时了解案件详情,代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递交到平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以主体不适合为由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承办律师告知邵某可向平罗县人民法院起诉,为邵某代写了起诉状并到平罗县人民法院出庭应诉。庭审中,承办律师据理力争,最终与企业达成和解,由企业支付邵某各项补偿1万元。

今年以来,平罗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80岁以上且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和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正在接受民政部门救助的等情形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使更多困难群众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建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全面落实律师值班制度,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截至目前,平罗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6件,办结379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99.2万元。(记者 马忠)

(责编:阎梦婕、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