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贺兰县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强土地权市场监管,确保土地权改革落地见效,为农村发展注入新动力。
土地确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权属弄不清,土地流转百姓也不放心,有了确权证,村民可以更加放心地把土地流转给村集体或者种植大户。”4月23日,金贵镇银河村党支部书记马振锋告诉记者,过去农村承包地主要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存在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这使村民心里不踏实,担心土地流转后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而土地确权登记把土地的地块、面积、位置等信息载于登记簿,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保护了村民权益。
2018年7月,拿到土地确权证的那天,银河村70岁的王忠让老伴炒了两个菜,美美地喝了几杯。“我共有28亩地,其中15亩土地因为质量差没有人种,我投资近4万元把地整好了。”王忠告诉记者,整理后的土地在他的精心打理下可以像正常土地一样种粮食了。可是,他的担心也随之而来,承包地四至未明确,万一其他村民跟他争这块地怎么办?承包地确权证明确了地块的面积、位置,拿到土地确权证,王忠的心才算踏实了。
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意味着村民的土地有了“身份证”,他们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加入合作社进行流转、入股分红、抵押担保,从而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活资产”。此外,通过土地确权颁证,还能有效化解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目前,贺兰县应确权家庭承包地45.9万亩,实际完成确权43.5万亩,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40380份,颁发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40380本。全县建立土地承包档案3266盒,建立土地确权数据化档案资料。同时,建立全县土地确权数据库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完善承包土地的电子图表信息,实现全县农村土地同地、同证、同权和信息化管理。
“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旨在通过健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民承包地的物权保护。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确认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贺兰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变废为宝,盘活空闲宅基地
“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在贺兰县,年龄稍大的人大都记得当年土地改革热火朝天的干活场景。
1979年的“包干到户”,让原通义公社摘掉了贫困的帽子。从此,贺兰县的农业产业格局悄然发生变化。
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农村改革的主线。从“包干到户”开始,贺兰县在土地改革上一直在探索一条为农民释放更多红利的道路。
“怎么也想不到,我家这个‘破院子’现在还值钱了。”4月24日,立岗镇星光村57岁的村民李凤莲告诉记者,去年夏天,村里不少村民和他一样,通过“破院子”挣上了钱,而改变这一切的正是刚刚上任的村党支部书记黎伟。
“以前星光村是个‘空心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只剩下十几名老人留守,191户宅基地全部空置。”黎伟告诉记者,2019年,他给52宗闲置宅基地修建户外高标准卫生厕所,拆除围墙危房,全部改建为民宿。其间,他还带领村民治理1公里滨河大道水系,自费植树1万余棵,为村庄未来发展乡村旅游和乡村康养奠定了基础。去年国庆节假日期间,村里民宿共接待游客4000余人,总收入超过20万元。
“191宗闲置宅基地除了改造成民宿的52宗,其他全部入股村集体经济,村民除了每亩1000元的流转费,每年还可获得30%村集体分红。通过土地入股方式,让农民真正参与乡村振兴建设中。”黎伟说。
71岁的吴山把22亩地都流转给了星光村村集体,院子里养了一些鸡和羊,靠出售鸡和羊每月收入近3000元。
贺兰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该县坚持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红线。
“全县共计宅基地38677宗,涉及面积30814.8亩,目前,已完成52个村31879宗宅基地的入户调查,发证22947本。”贺兰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杨淼介绍,全县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信息平台建设,由县级财政安排改革启动资金100万元、宅基地信息平台建设资金375万元,同时争取自治区财政试点项目资金200万元,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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