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领头雁” 配强“当家人”

宁夏严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人用人关

2020年12月14日08:11  来源:宁夏日报
 

  当前,全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正在全区基层有序推进。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获悉,本次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原则上,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2021年2月底前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工作。

   人选标准和条件方面,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资格条件关。突出“双好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注重把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村“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能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人员;社区“两委”班子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人员。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坚决杜绝政治上的“两面人”和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以及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方面,要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致富能手、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鼓励符合继续提名条件的现任党组织书记积极参选,对不适应不符合的坚决予以调整,真正把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选拔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来。同时,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要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但也要遵循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提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比例。重视选拔年轻村(社区)“两委”成员,充分运用实施“两个带头人”工程的实践成果,积极吸纳优秀后备力量进入“两委”班子。

   此次“两委”换届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十严禁”,严禁拉帮结派、跑风漏气等非组织行为,严防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惩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实行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专办制度,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等方式,认真核实、妥善答复反映的问题,做到“四必查”,即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对查实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候选人立即取消资格,已当选的依法依规处理。(记者 李志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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