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固原市原州区法院对伏春龙等17人犯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伏春龙以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共计15.4万元,同时判决对被告人伏春龙等人的违法所得共计61.4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查明,2016年底至2018年初,被告人伏春龙在固原市区“恒品茗茶”茶楼和“翰林商贸”公司长期提供场地、赌具,并招揽参赌人员以用扑克牌“炸金花”的方式开设赌场,并由其本人或指示被告人韩兵、马利军等人为参赌人员进行放贷。被告人龙天军协助抽头,每场赌资约2万元,抽头4000元至6000元不等。被告人明双女等人先后多次在伏春龙开设的赌场中为参赌人员放贷并获利。其间,为索要赌债,被告人伏春龙伙同被告人高利兵、延世玉、龙天军、韩兵采取辱骂、威胁、跟随、限制人身自由和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向被害人马某某等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逼迫被害人出具借条,将非法赌债转化为民间借贷,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伏春龙等人开设赌场持续时间长达一年多,每场参赌人数达30余人,赌资达2万元,赌博100余场次,抽头渔利达40余万元,社会危害性大,情节严重,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伏春龙等人为索要赌债多次纠集在一起,采用“软暴力”手段影响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伏春龙、高利兵、延世玉、龙天军、韩兵经常纠集在一起,长期开设赌场并因索要赌场债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内造成恶劣影响,扰乱了社会秩序,构成恶势力犯罪。法院在综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基础上,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