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复议的案件起诉率一直在8%以下,行政复议逐渐成为中卫市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近日,中卫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中卫市不断深化行政复议试点改革,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月25日,杨某驾驶小型客车从中宁县将乘客丁某送至太阳梁家中,并通过微信收费15元。2月3日,丁某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及其接触者多人接受防控隔离。中宁县公安局在核查确诊病例丁某的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情况时发现,丁某曾搭乘杨某非法营运的私家车遂于2月19日将案情移送中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调查处理。中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于3月6日作出给予杨某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3月10日,杨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中卫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后维持了中宁县道路运输管理所作出的行政处罚。
2014年中卫市开展行政复议试点工作以来,探索全面集中行使复议权,把政府组成部门和部分区属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权集中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2019年3月,中卫市司法局与市政府法制办改革重组后,成立了中卫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参与案审的第三方审理机制,对疑难、复杂、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律师等“外部委员”与专职复议人员共同担任听证员,公开举行听证会,并召开常任和非常任委员共5人以上参加的案件审理会进行议决。截至目前,复议委员会召开案件审理会议56次,审议案件270件,委员议决后提出撤销意见的154件。
自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以来,中卫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71件,经协商调解主动终止复议申请158件,实现了“纠正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