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业务协调、风险隐患预警、信息共享及应急协调处置等工作,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破产统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提出了建立企业破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联合调研和提案制度等三项制度,由宁夏高院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自治区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等21家单位或部门作为成员参加会议,共同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动方便企业退出工作任务的落实,针对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共性问题,共同开展调研并起草提案提交联席会议审议。
《联动机制》划分了协调联动工作中各单位承担的具体职责,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协调完善破产财税政策,推动设立企业破产专项启动资金,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协调推动建立破产案件的快速审理机制,优化受理审查、破产告知、财产清查等流程,提升破产审理效率;协调推动“僵尸企业”破产退出,有效解决“僵尸企业”不愿退、退不出的问题;协调推动破产土地和房产分类处置工作,降低大宗土地、房产处置难度;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政策措施,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大涉及企业破产的矛盾化解和稳定维护工作力度。(记者 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