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启动第二轮市县级人民 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2020年08月02日07:58  来源:宁夏日报
 

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我区决定启动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第二轮督导评价。根据通知,于本月起开始自查自评。

评价重点为2019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2020年相关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主要评价10个方面: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系统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情况;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情况;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特岗教师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及中小学教师减负情况;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情况;消除大班额工作情况;义务教育有保障和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情况;“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情况;校园安全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情况。

采用“互联网+评价”的方式,由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聘请区内外督学专家,依托宁夏教育督导评估监测系统平台,根据各单位上传的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网上评价,逐市逐县列出问题清单,形成网评报告。根据各市、县(区)自评和网上评价结果,由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请自治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带队,抽调区内外督学专家,组成实地督导核查组,抽取2个地级市(含所辖县区)开展为期15天的驻地式督导核查,其他市县(区)根据网评发现的问题和领导批示要求,灵活组织进行实地督导核查。(记者 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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