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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一審宣判 67名被告人獲刑

2022年03月25日18:01 |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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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銀川3月25日電(劉峰、趙茉鈺)25日,公安部挂牌督辦、備受社會關注的“3·28”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由西吉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因疫情原因,宣判採取“現場+遠程提訊+雲庭審”方式進行。據西吉縣人民法院,涉案的曾穎等67名被告人因犯詐騙罪、偷越國(邊)境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獲刑。

據了解,被告人曾穎系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應當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鐘水華、王強、蘇博錚等10名主犯被判處十二年六個月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51萬元至30萬元不等罰金。其余56名被告人被判處七年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30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

庭審現場。西吉縣人民法院供圖

經審理查明,2019年3月起,財神國際集團(以下簡稱集團)在緬甸組織多人利用互聯網通信技術手段,以談戀愛為名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推薦惡意程序誘騙中國大陸地區居民充值投注,集團在后台操控騙取被害人財物(俗稱“殺豬盤”)。被告人曾穎、鐘水華成立集團后,從國內陸續招募人員從事詐騙活動,逐步組建形成以老板、總監、代理、組長、組員為組織架構,層級分明、管理嚴格的犯罪集團。集團中組建的詐騙小組“爭鋒隊”、“年少有為隊”、“精英部隊”、“綿羊隊”、“雄鷹隊”等。“雄鷹隊”代理蘇博錚,為使部分組員繼續從事電信詐騙,引誘其中4人吸食毒品。2019年4月至案發,該集團共騙取除港澳台、西藏之外其他省份、直轄市196名被害人共計2796萬余元,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經查明,以被告人曾穎為首的35名被告人為出境實施詐騙,逃避邊防檢查,多次或多人結伙偷越國境往返於中國雲南和緬甸。被告人方萌、郭樟根明知是犯罪所得而為犯罪集團個別人套取現金。被告人王耀鋒、陳品成等人編寫惡意軟件並在網上出售,軟件可以在后台修改數據。

視頻庭審。西吉縣人民法院供圖

據悉,西吉縣人民法院認為,曾穎、鐘水華、王強等56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方法,在境外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不特定多數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曾穎、鐘水華、王強等35人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被告人葉小真、唐海波等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而為他人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支付結算幫助,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告人方萌、郭樟根明知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而予以收受、持有、使用,其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蘇博錚引誘他人吸食毒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引誘他人吸毒罪。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判決。

 

(責編:趙茉鈺、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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