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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區法院宣判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

2021年11月30日09:32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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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記者從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獲悉,銀川市西夏區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審理並宣判了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被告人張某、杜某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和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的刑罰,同時作案工具予以沒收。據悉,該案是西夏區首例因刪除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數據被判處刑罰的案件。

西夏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4月12日,被告人張某、杜某某因與被害人崔某就合作經營銀川市西夏區某生活超市項目商談未果而心生怨恨。為泄私憤,2名被告人共同商議由張某通過遠程操控軟件對崔某經營的生活超市內安裝有收銀系統的服務器硬盤格式化,導致與服務器連接的12台計算機信息系統的主要軟件不能正常運行,同時還向超市供應商發送虛假撤櫃短信,導致超市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數據庫無法進行恢復。經價格認証中心認定,損壞的收銀系統按修復價值計算共計2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杜某某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鑒於2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法院結合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認罪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2名被告人均未上訴,表示服判。(記者 王剛)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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