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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改善生態環境生命線

寧夏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記者 李錦
2021年07月12日08:15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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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守好改善生態環境生命線

寧夏加快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根據近日寧夏印發的《關於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到2022年,初步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體系﹔到2025年,領導責任體系、企業責任體系、全民行動體系、監管體系、市場體系、信用體系、法規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企業自治實現良性互動,環境治理效能顯著提升。

建設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

《實施意見》明確,寧夏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落實河湖長制,加快建立山長制,全面推行林長制,統籌抓好“四權”改革,全面推進“七大生態系統”建設以及“四塵同治”“五水共治”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建設環境污染防治率先區,推動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好中向優。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壓實各有關部門(單位)環境保護責任。堅持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緊緊圍繞國家確定的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等約束性指標和預期性目標,科學合理確定各市、縣(區)考核目標與任務,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確保到2025年實現環境空氣質量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准、黃河干流斷面水質保持Ⅱ類進Ⅱ類出、森林覆蓋率達到20%等主要目標。

《實施意見》劃出了企業治理污染、公開信息的底線,明確嚴控資源消耗大等項目發展,降低碳排放強度。

《實施意見》強調健全全民行動體系的重要性,倡導強化社會監督、完善舉報反饋機制,監督各級政府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行為。

《實施意見》細化了生態環境目標評價考核內容,明確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改革,增加了組織開展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等內容。支持企業、個人和第三方機構運營經營性資產及垃圾、污水等經營性公共服務項目,並細化了地方立法、地方標准內容,明確完善自治區財政投入與環境質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挂鉤獎懲機制。

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和健全企業信用建設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和完善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將各級政府和公職人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各級信用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對於企業,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建立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將其違法信息記入信用記錄,依法向社會公開。

“今后,寧夏將堅決杜絕環境監管執法‘一刀切’,除特殊情況外,各地不得對企業採取停產、限產措施。”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說,《實施意見》明確,在全區法院實行環境資源類案件集中管轄,建設環境資源專業化審判體系,並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案件起訴力度。

《實施意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評價考核機制和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考核體系,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完成情況作為有關部門(單位)和市縣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嚴格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按照規定,寧夏將嚴格落實禁伐、禁墾、禁採、禁牧“四禁”規定,實現保持河道不斷流、保持湖泊不干涸、保持水土不流失、保持農田不污染“四保”目標,健全完善監管機制,持續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力度。

進一步厘清污染治理的關系

“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要創新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經濟手段,減少對行政手段的過度依賴,形成環境治理的市場化。”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說,《實施意見》明確健全環境治理市場體系,創新環境治理模式,特別提到對工業污染地塊,鼓勵採用“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在推進自然生態修復方面,大膽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進行﹔以“誰污染、誰付費”為導向,進一步厘清了污染治理的權、責、利關系。

《實施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等機制,推動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建立健全穩定的環境治理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完善自治區財政投入與生態環境質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挂鉤獎懲機制。加快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健全寧夏范圍內黃河干支流及重點入黃排水溝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現全區森林、草原、濕地、河流、耕地、荒漠等重點功能區生態補償全覆蓋。加快建立保護修復生態有回報、破壞生態環境有代價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責編:閻夢婕、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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