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从喊水要水到深度节水控水
节水灌溉。孟砚岷摄
近年来,宁夏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用水权改革蹄疾步稳
宁夏认真开展“四水四定”专题研究,制定了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着力构建总量控制、指标到县、分区管理、空间均衡的配水体系,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宁夏深化用水权改革促节约高效,率先在全国出台用水权改革实施意见,将用水权确权到最适宜计量单元,农业应确尽确,工业全面覆盖;实行用水权有偿取得,大幅提高违法取水和浪费用水成本,驱动闲置指标退出和用水节约;强化用水权交易促节水增效,赋予用水权融资功能,变水资源为“水资产”;发布用水权价值基准,建立了用水权交易一级(省级)市场、二级(县级)市场,纵深推进用水权交易,以厚植节水“含金量”深度激发节水内生动力。
严格“四水四定”管控促集约高效。宁夏率先在全国发布“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建立了全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提出了城市建设、土地开发、人口承载、产业发展控制指导线,划定了各市县非常规水源利用最低约束线。
宁夏用水权改革蹄疾步稳,局部探索多点突破,形成了良好发展态势。
深挖节水潜力
水资源短缺一直是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瓶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必须要在水资源利用上做文章,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盘活用好有限的水资源,破解“水瓶颈”,夯实“水支撑”,强化“水保障”。
坚持技术创新支撑深度节水,综合水权水价改革融合数字治水技术,在利通区等10个县(区)开展现代化生态灌区试点建设,形成“投建管服”一体化新模式,累计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3323套,1/3以上的干渠直开口实现测控一体化,打造云灌区130万亩,灌区管理正加速向远程智能控制转变。盐环定、红寺堡两个扬水灌区成为全国水效领跑者。
以高耗水行业规上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对标达标建设,推动企业推广应用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先进技术,控总量、提效率。2021年,宁夏高耗水行业90.4%的规上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
高标准谋划非常规水源利用,引领区域节水突破。定位高水平“先行”与“示范”,锚定“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的目标,印发《宁夏非常规水源利用规划》、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选择高等院校、行政中心、居民小区等典型用水户开展分布式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合同节水试点,探索出污水就地利用新途径。2021年,全区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28.3%,盐池县超过90%,宁东基地实现废水“近零”排放。
数据显示,2021年,全区取水总量68.09亿立方米,不超国家分配指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9.1%、6.2%,地级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50%的县(区)建成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强化节水监督管理
宁夏将节水纳入自治区党委政府效能目标管理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市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效能奖考核和自治区水资源税收入分配紧密挂钩;强化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加大综合监督与专业监督,督促深度节水控水,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建立和监管情况纳入节水考核。
宁夏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水权控制指标体系,无水权指标地区和用水户新增用水通过内部挖潜或水权交易解决;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除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外,凡区域用水水平低于规定值的供水工程、用水定额达不到先进值的新改扩建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实行“一票否决”。
22个县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全部调整到运行成本,城镇居民用水全面实行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全面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高耗水行业从高征税,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倒逼用水户节约用水。
《宁夏节约用水奖惩暂行办法》和《自治区对市县水资源税奖补办法》明确,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地级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等进行奖补。2020—2021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节水奖补资金3200万元,有效激发了各地主动节水的积极性。(阎梦婕、孟砚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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