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发布
《宁夏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近日发布。规划明确,我区将对PM2.5和臭氧未达标城市的新、改、扩建项目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实施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燃煤锅炉和小热电关停整合、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按照目标,到2025年,宁夏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5%,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3%以内。“十四五”期间,宁夏将全面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和加速能源结构调整。以建材、化工等能耗大、污染重的传统制造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动石化、冶金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煤化、火电等行业和双超双有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清洁能源产业一体化配套发展,建设红寺堡、盐池、中宁、宁东等百万千瓦光伏基地和吴忠、中卫平价风电基地,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力争达到4500万千瓦以上,加快推进青铜峡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
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我区鼓励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机组基本完成关停整合,现有燃气锅炉要逐步开展低氮燃烧改造。对热效率低下、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宁夏将逐步推进建筑施工噪声实时监督,推进工业企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
我区将强化通报、排名、调度、约谈、考核工作机制,对超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适当倾斜。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公开约谈;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空气质量明显恶化、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严重的地区,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记者 李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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