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银川市金凤法院: 以案释法促和谐 多起纠纷齐化解
人民网银川12月13日电 今年以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截至12月10日,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703件、结案8914件;执行法官人均受案765件,人均结案637件。
司法拘留显成效 执行完毕泯恩仇
“结案了,我看到了很触动的一幕,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相互搀扶着离开了法院。”执行法官杨毅在办结一起合同案后说道。
2017年3月,徐某(化名)经人介绍到何某(化名)承包的工程中从事安装玻璃等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一天300元,待施工结束结清。施工结束后,何某向徐某转账支付5000元,并承诺会尽快结清剩余工资。因何某一直未兑现剩余劳务费,徐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何某结清劳务费及利息等8200余元,但直至本次集中执行前,被执行人何某仍未将款项全部付清。
集中活动中,被执行人何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杨毅法官耐心劝导、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仍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何某这才慌了神,表示其要履行法定义务,随后当场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离开之时,何某和徐某“相逢一笑泯恩仇”,相互搀扶着离开法院。案结事了,这起涉民生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耐心劝导促履行 当场缴款执结案
2020年5月,赵某(化名)经人介绍为权某(化名)提供外墙涂料喷涂劳务。工作完成后,权某于2020年11月给赵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权某欠赵某工资共计24600元。”权某在支付16500元后,下剩8100元再未支付。为此,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权某仍未履行义务,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张修镇法官在集中执行日这天,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将被执行人传唤至法院,经过法官、书记员及法警的轮流劝导、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当场缴纳所欠劳务费用,该案执行完毕。
以案释法促和谐 邻里纠纷巧和解
2016年,禹某某(化名)将其蔬菜大棚的经营使用权转让给于某使用,后于某(化名)意识到其私下购买农村耕地行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遂诉至金凤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房屋及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并由禹某某返还转让款。金凤法院经审理,依法确认该转让协议无效,由被告禹某某向原告于某返还转让款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禹某某未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集中执行日,案件承办法官沈天宇将双方当事人传唤至法院,与法官助理刘昭一起,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严肃地告知了禹某某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禹某某向申请执行人于某返还15万元,并就下剩款项达成执行和解。从调解开始到被执行人终于支付完毕,共计耗时8个小时。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传唤被执行人21人,司法拘留1人,执行和解3案,执行完毕12案,执行到位金额47.3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对仍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展开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执行局负责人杨天成说。(高嘉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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