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户籍家庭在银川市辖区限购二套住房
8月23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11家政府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切实做好“一城一策”调控工作,及时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
《通知》分别从“稳房价,降增速;控地价,降成本;保供应,调结构;抑投机,防炒作;稳金融,控风险;强管控,提品质;降热度,稳预期和防风险,保稳定”八个方面入手,将通过更严格调控手段,为银川市楼市“降温”。
《通知》规定杜绝以赠送面积或其他形式抬高房价行为,严格执行“一房一价”备案制度,综合测算新楼盘入市价格,定期面向社会公示房源信息,入市后严禁涨价。加快二手房交易平台建设,提高二手房房源信息透明度,稳定住宅销售价格。同时,建立和完善房地联动调控机制,优化“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住宅用地出让竞拍规则,严格管控土地溢价率,坚决稳定地价。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存量土地“挖潜盘活”,重点增加兴庆区、西夏区等区域商品住宅用地土地供应数量。合理调整住房结构,增加普通住宅楼盘数量。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直管公房房改力度,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就业人员住房难问题,缓解供需矛盾。
《通知》明确,加大对二手房市场及中介行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捂盘惜售,虚假宣传、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紧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辖区限购2套住房,宁夏以外户籍个人在银川市辖区限购1套住房,市辖区内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满3年后方可转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学区房管控。
银川市还将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提高至不低于50%。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开展房地产贷款相关业务,强化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精装修房屋标准,优化完善物业、养老、教育、医疗等城市配套设施,确保配套设施与区域项目同步开发建设。区域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做到开发一片、配套一片、建成一片、成熟一片,切实满足群众高质量的居住需求。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政策信息和市场走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投资、合理定价,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理性置业。并要全面把握市场运行态势,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杜绝“烂尾楼”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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