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审议意见

2021年04月10日08:12  来源:宁夏日报
 

4月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中提出,要严格执法、规范管理,有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管理机关等在重点执法环节紧密衔接,密切配合;社区矫正机构要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原则,增强矫正方案的针对性;要把刚性的法律管理与柔性的社会帮教结合起来,加强心理疏导和普法教育,使矫正对象有效融入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同时要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科技手段与传统管理方式方法相结合,有效降低社区矫正成本,不断增强工作质效。

对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承担水土保持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考核问责,压紧压实执法责任,加大对各种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实现水土保持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使法律法规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要履行法定责任,办理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监督法和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将对两个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办理进程,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办理部门对接,共同做好执法检查的“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解决。 (记者 尚陵彬)

(责编:梁宏鑫、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