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法院:“上门立案”彰显司法温暖

2021年04月02日08:23  来源:宁夏日报
 
原标题:“上门立案”彰显司法温暖

3月29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先后来到宜居家园和北苑小区,为两名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这是该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新举措。

吕某某今年41岁,2019年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治疗后仍不能下床,行动极为不便,家中有一个患有疾病的儿子需要照顾,全家人的生活一时陷入困境。吕某某与保险公司、肇事方协商赔偿无果后,准备起诉肇事方讨回公道。3月29日,他向法院打电话咨询立案事宜,该院立案庭法官王萍详细了解情况后,耐心细致地指导其如何诉讼,告知起诉所需的材料。随后,王萍还在第一时间赶赴吕某某家中,仔细审查起诉材料,当即决定受理吕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并为其办理了缓交诉讼费手续。“太感谢了,你们上门服务,真心实意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我再也不担心行动不便而打不了官司了。”吕某某说。

叶某今年74岁,在自家小区晨练时被小区一躲避宠物狗追逐的孩子撞到,当场胫骨骨折,肇事小孩的监护人以及宠物狗主人都推脱责任拒绝赔偿。由于子女都在外忙于工作,老人苦于正在康复治疗期,身体不便,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上门办理立案。沙坡头区法院立案庭在收到申请后,与老人取得联系确认后,综合考虑老人的治疗日程安排和身体条件,上门为其办理相应手续。在叶某家中,立案庭法官就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释明,解答了老人提出的困惑,当场办理好全部立案手续。

“沙坡头区法院力求用方便群众的方式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针对弱势群体,开通了立案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诉累,提供高效、快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琦说。(记者 杨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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