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政建立实施包容免罚清单

2021年01月17日08:36  来源:宁夏日报
 

  自治区民政厅近日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该清单汇总整理了依法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

   该清单目录主要规定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4种违法情形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结合首次被发现、自行或者限期内改正、没有违法所得、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清单。

   据介绍,建立《免罚清单》,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举措,对宁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必要、适当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 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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