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80周歲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齡津貼
人民網銀川1月30日電 (閻夢婕)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廳聯合印發《關於完善高齡津貼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寧夏高齡津貼發放范圍由8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擴大到80周歲以上全體老年人。
據了解,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津貼發放范圍為,凡持有寧夏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無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納入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津貼制度范圍﹔固定收入包括離退休費和基本養老金等,不含中央確定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子女贍養贈予和遺屬生活費、優撫對象享受的優待撫恤金等。新增高齡老年人津貼發放范圍為:凡持有寧夏戶籍且年齡在80周歲以上、未享受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津貼的人員(已享受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高齡補貼待遇人員暫不納入,待相關政策明確后再行納入),均可享受高齡老年人津貼。
另外,符合城鄉低保、特困供養條件的老年人,優先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供養范圍,同時享受高齡老年人津貼﹔原農村戶籍中享受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津貼且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老年人,不再享受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津貼,納入高齡老年人津貼制度范圍。
《通知》中提出,高齡老年人津貼實行分類分檔發放的原則,並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進行調整。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標准。高齡低收入老年人津貼發放標准為:80-89周歲城市戶籍每人每月發放450元,80-89周歲農村戶籍每人每月發放270元﹔90周歲以上城鄉戶籍每人每月發放500元。新增高齡老年人津貼發放標准為:80-89周歲每人每月發放100元,9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發放2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優化高齡津貼申領、認証程序,最大限度為高齡老年人及親屬提供便利﹔高齡老年人津貼的發放以戶籍為基礎,實行屬地化管理﹔根據個人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后,由縣級民政部門採取社會化形式按月發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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