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
入选单位从次年开始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8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宁夏决定对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间投资建设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不含停工项目),开展“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活动,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0日前。
据了解,对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从次年开始享受优惠政策,免于劳动保障监察年审,减少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次数,专项执法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根据各行业工作实际,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中一次性奖励相应的诚信分值;对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国家和地方各类评优选先活动中予以优先推荐;初次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在全区新增工程项目按工程施工合同额1%的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连续被推荐评价为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其在全区新增工程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享受政策期限为两年。
据悉,对被推荐评价为“无欠薪”工程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者因欠薪引发群体性和个人极端性事件的,退出“无欠薪”工程项目名单,施工总承包单位取消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奖励,按工程施工合同额3%的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存储额度不受存储上限400万元的限制;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根据各行业工作实际,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系统中一次性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审核,严把推荐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无欠薪”工程项目推荐评价退出机制。对违反推荐标准和程序,审核把关不严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导致欠薪失信企业被推荐表扬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马照刚 实习生 纪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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