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十七条措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近日,自治区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宁夏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向社会提供安全规范、优质多样的养老托育服务。
根据《实施方案》,宁夏将通过科学统筹规划、增强家庭照护能力、促进医养康养融合等17条改革创新具体举措,实现到2025年,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6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普惠性托位占比达到60%。
据了解,2020年底,宁夏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96.17万人,预计“十四五”末,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19万左右。同时,经济负担、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已成为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对减轻家庭养老育幼负担、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要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已建成居住(小)区和老城区未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新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加强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满足儿童成长需要。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扩大有效供给,《实施方案》提出,要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主体责任,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强化家庭照护能力,并依托现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资源,做强社区“一老一小”服务支撑。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在街道、社区设立托育点,为居民提供就近便利、有偿普惠的临托、短托、全托照护服务。同时,大力推进养老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和护理能力,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记者 周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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