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敲响宁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
9月7日,隆德县自然资源局会议中心,随着拍卖槌应声落下,隆德县敲响全区土地权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当天,隆德县首次公开拍卖出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37.57亩,成交总价为166.31万元,村集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116.4万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自治区土地权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促进乡村振兴、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减少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此前,平罗县曾是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的试点县。今年截至目前,该县已完成20宗共290.96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土地出让价共1848.12万元,土地增值收益804.16万元,村集体分享土地增值收益562.92万元。此次,隆德县按照自治区土地权改革的要求,围绕“盘活增值”这个关键,在今年全区5个土地权改革试点县(区)中,率先拍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发利用处相关负责人冯亮介绍,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为隆德县土地权改革的重点突破方向,此次,这宗土地成功拍卖出让,对全区后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着重要意义。
据了解,作为宁夏土地权改革试点县,隆德先后制定了《隆德县土地权改革实施方案》和《隆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出让管理办法》,并公布了全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级标准与基准地价。在首次完成了观庄乡大庄村37.57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勘测定界、权属确认、地价评估、村民决议等基础工作后,隆德县对出让方案进行了研究,使土地收益分配能兼顾国家、集体、村民的利益。
“大庄村这次拍卖,由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决议通过。”大庄村村委会主任张小龙说,“这块地是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七成比例,村委会可分得土地收益金约116.4万元。让土地资源变成资产,更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更有利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
宁夏六盘峰绿色农业有限公司是当天竞拍成功的企业,该企业项目负责人李耀国说:“我们办理不动产权后,在抵押贷款等方面可享受政策优惠。我们准备用这块地建设马铃薯生产基地。参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可以让企业无后顾之忧,大胆投资,在壮大企业规模的同时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记者 宗时风 张唯 剡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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